近年来,我省科研圈和产业圈相互阻隔的现象普遍存在,高校、科研机构人才济济,但许多科研成果走不出实验室,落不到生产线,变不成现实生产力。而企业作为创新主体,遇到技术攻关的难点、卡点、堵点时,又常常束手无策。
2024年,我省发布《河南省“科技副总”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计划自2024年起三年内选聘3000名左右“科技副总”到企业任职工作,鼓励支持省内高校、科研院所以及其他具有研发能力的事业单位科技人才到省内企业担任“科技副总”,为企业发展提供科技智力支撑。这成为推动产学研融通创新的关键,让人才“沉”下去,让企业“活”起来,以市场化机制选聘、以政府立项形式支持,实现人才与企业“双向奔赴”。
近期,2024年我省遴选的626名“科技副总”正式到企业进行任职。这626名“科技副总”中具有博士学位者占比达到95.5%,30岁至45岁中青年科技人才占比达到76%,来自高校的科技人才占比达到93.7%。
这次选聘高层次科技人才到企业担任“科技副总”计划,突破了传统产学研合作的“项目制”局限,将人才智力资源直接嵌入企业创新链条,通过构建“人才—技术—产业”的立体转化通道,实现技术转化,推动更多科创成果从校园走进企业、从实验室走向生产线、从“书架”走上“货架”,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2025年“科技副总”遴选持续进行,有需求的高层次科技人才和企业可根据以下内容进行评判:
一、支持重点
我省重点培育的“7+28+N”产业链群,重点支持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电子信息、先进装备、现代医药、现代食品、现代轻纺等产业集群中相关企业。
二、科技副总遴选条件
三、政策支持
1、对入选的“科技副总”申报人:
(1)一次性给予“科技副总”5万元补助;
(2)派出单位应保留“科技副总”服务期内在原单位的人事关系、工资待遇不变,确保与在岗人员同等享有职务晋升、职称评聘、项目申报、表彰奖励等方面权利;
(3)在职称评定、干部任用时,“科技副总”服务经历视同个人基层工作经历。担任“科技副总”的科研人员和教师兼职取薪按有关规定执行
(4)对考核优秀的“科技副总”实行绿色通道制度,申报下一年度省级科技攻关项目不受所在单位名额限制;
(5)“科技副总”持有的科技成果,可以该科技成果作价投资,折算股份或者出资比例。共同研究开发的科技成果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成果转化,贡献特别巨大的可以“一事一议”给予相应的奖励和报酬。
2、对于“科技副总”任职企业
(1)“科技副总”任职期间与企业签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许可合同并经过技术合同登记的,企业可申报技术转移奖补,按技术合同实际到账额(依据转账凭证和发票)的一定比例给予后补助,最高补助企业100万元。
(2)对接收企业联合“科技副总”所在的高校、科研院所以及其他具有研发能力的事业单位申报省级重点研发专项,同等条件下优先进行支持。
(3)对于企业与“科技副总”共同研发的项目,申报中央引导地发展专项、省市重大重点研发项目、产业联合基金等方面均有较高的优势;同时可根据研发产生的共同成果,规划企业与高校、研究院所共同申报河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
3、科技副总的“三重赋能”
(1)技术赋能:破解“卡脖子”难题:“科技副总”不仅是企业的“技术军师”,更是破解“卡脖子”难题的关键力量。科技副总通过整合高校科研资源,快速将实验室成果转化为工业化技术方案,为企业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持。
(2)资源赋能:打通产学研“最后一公里”:通过“科技副总”制度,高校与企业之间的“隐形墙”被彻底打破。科技副总可以直接参与企业的研发决策,资源调配更加高效,科技成果转化的周期显著缩短。这种“贴身服务”模式,让科研成果从“书架”走向“货架”成为可能。
(3)生态赋能:重构区域创新生态:河南省计划在未来三年内选聘3000名“科技副总”,这一规模效应将系统性重构区域创新生态。通过“编制在高校、工作在企业”的柔性机制,创新要素的流动将更加高效,产业链、创新链、人才链深度融合,为河南的产业升级注入强劲动力。
四、选聘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