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发布关于集中组织开展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相关事项如下。
时间要求:于2025年12月15日前
一、征集方向
本次征集工作共包括14类典型案例: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改革典型案例、人工智能典型案例、工业和信息化质量提升与品牌建设典型案例、物联网赋能行业发展典型案例、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践案例、工业绿色低碳典型案例、安全应急装备应用推广典型案例、数字化转型典型案例、先进计算赋能新质生产力典型应用案例、两化融合典型案例、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典型案例、信息通信服务创优典型案例、工业互联网“链网协同”典型案例、网络和数据安全技术服务应用典型案例等。其中,工业绿色低碳典型案例、安全应急装备应用推广典型案例、网络和数据安全技术服务应用典型案例等3项由多部门联合开展,具体申报要求将在后续部门联合发文中予以进一步明确。
二、申报基本条件
(一)申报主体为企事业单位的,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申报主体为地区的,近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未发生造成恶劣影响的社会稳定事件。
(二)案例应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创新性和可推广性,对相关地区、行业、企业具有较强的借鉴意义和推广价值。
(三)案例应重点突出、表述准确、资料翔实,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要求,可对外公开。
三、申报基本条件
申报主体按本通知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后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及各地通信管理局等推荐单位。推荐单位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推荐,于2025年12月15日(周一)前将推荐案例报送至部内相应主责司局。后续,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组织开展评审,按程序公示、发布典型案例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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