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超长期特别国债第三批设备更新项目预计于4月正式启动申报。从前两批企业的申报情况看,审核标准逐步细化,对项目真实性和材料规范性的要求明显提高。为帮助项目单位提前做好申报准备,本文结合前两批申报经验及相关政策动态,重点梳理涉及制造业、工业企业的支持领域,并对其他领域作概要说明,供各项目单位参考。
一、涉及制造业、工业企业的重点支持领域
以下领域与工业企业设备更新、技术改造、节能降碳等密切相关,是国债支持的重点方向:
1. 工业重点领域设备更新改造
支持行业:石化、化工、钢铁深加工(不含冶炼)、有色(不含电解铝)、建材(不含水泥/平板玻璃)、机械、汽车零部件、纺织、轻工、医药(含医疗器械)、金属非金属矿山。同时包括为上述行业提供工业设计、检验检测、计量测试、质量认证、共性技术服务、中试验证等服务的专业化企业。
支持内容:淘汰落后低效设备、超期服役老旧设备,更新先进高效的设计、试验、检测、生产等设备。
申报门槛: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200万元,支持比例不超过核定固定资产投资的15%。涉及产业布局、产能政策的行业须落实相关规定。淘汰设备需提供清单(含原值、折旧年限、已提折旧等)及处置方案。
2. 电子信息重点领域设备更新改造
支持内容:电子整机(手机、计算机、服务器、外围设备、电视机、可穿戴产品等)生产线及设备更新;电子元器件和电子材料(不含集成电路)生产线及设备更新;通信设备(网络接入、交换与路由、传输等)、电子专用设备、电子测量仪器生产线及设备更新;符合条件的服务器更新升级;工业软件(研发设计类、生产控制类、经营管理类,不含EDA)、基础软件(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更新替代。
申报门槛: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100万元(含软件投资),支持比例不超过核定固定资产投资(含软件)的15%。
3. 用能设备更新改造
支持范围:钢铁、有色、建材、石化、化工、纺织、造纸、机械、数据中心、通信基站等重点行业企业及工业园区。
支持内容:电机、锅炉、汽轮机、变压器、空压机、换热器、泵、风机、除尘器、电焊机、压缩机、制冷、热泵等重点通用和专用用能设备更新改造;冷却塔等重点用水设备更新改造;能源管理平台等信息化系统更新升级。
量化指标:年节能量不低于50万千瓦时或150吨标准煤;更新后重点用能设备能效达到2级(节能水平)及以上;涉及用水设备更新改造的项目,年节水量不低于50万立方米;暂无国家强制能效标准的设备,更新后能效须达到国内或国际同类产品先进水平。
支持比例:不超过设备改造、购置、安装等核定总投资的20%。同时涉及用能和用水设备更新的项目,按用能设备更新改造类别申报。
4. 磷化工企业绿色生产工艺设备更新
支持内容:磷石膏源头减量、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等设备更新,具体包括高效磷矿选矿、新型磷矿酸解(半水-二水法、二水-半水法、半水法、硝酸萃取、混酸萃取等)、磷石膏净化、高纯石膏制备、磷石膏无害化处理、磷石膏制建材、磷矿共生氟资源高效回收、磷石膏制生态修复材料、磷石膏制道路基层材料、废水处理等设备。
支持比例:不超过核定总投资的20%。
5. 再生资源加工利用
支持内容:报废飞机、报废汽车、废旧家电等精细化拆解;废钢、废有色金属、废纸、废塑料、废旧纺织品等再生资源精深加工;废旧动力电池拆解;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回收利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数据中心、通信基站等新型基础设施领域废弃物循环利用。
技术要求:优先支持使用《国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设备目录(2025年版)》中推广的先进技术。
申报门槛:项目总投资不低于200万元,支持比例不超过核定总投资的20%。
6. 节能降碳环保设备更新
支持内容:涉及用能、用水、污染物减排等环保设备的更新改造。量化要求同“用能设备更新改造”,需由具备资质的节能服务机构出具测算报告。支持比例不超过核定总投资的20%。
7. 回收循环利用
支持内容:回收体系建设、废旧设备再制造、再生资源加工利用、废旧动力电池拆解、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回收利用等。项目总投资不低于200万元,支持比例不超过核定总投资的20%。
二、其他相关支持领域概要
除上述与制造业密切相关的领域外,国债还覆盖能源电力、交通运输、物流设施、教育、文旅、医疗、设施农业、粮油加工、安全生产、养老、消防救援、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线下消费商业设施、检验检测、住宅电梯等方向。各领域的具体投资门槛、支持比例及申报要求,均以国家正式文件及地方对口部门解释为准。项目单位可根据自身行业属性对照申报,建议提前咨询地方发改、工信等主管部门确认。
三、申报关键要求变化
1. 开工时间严格界定
新开工项目须在2026年底前实质性开工,且申报时已完成投资不超过总投资的50%;在建项目投资完成率超过80%的原则上不予支持。
2. 淘汰设备需真淘汰
淘汰设备清单应列明原值、计划折旧年限、已提取折旧年限、累计提取折旧等信息,并附处置方案。报废设备需提供回收企业资质证明及拆解影像资料;二手设备流转需提供买卖合同及物流记录。据前期申报经验,要求淘汰设备原值占新设备投资比例不低于10%,设备折旧年限原则上不低于6年。
3. 绩效指标硬性约束
涉及节能、降碳、能效提升的项目,需在申报时明确承诺指标(如节能量、能效等级),验收时将进行实测或调取系统数据。验收时绩效指标完成不足80%的,视为不合格;随意变更建设内容的,将影响后续信用评价。
4. 资金拼盘需闭环证明
项目资金来源必须清晰可溯。自有资金需提供银行存款证明,并说明资金来源;项目贷款须出具项目专属的固定资产贷款意向书。
四、项目单位实操建议
第一,提前预审。建议4月前联系地方工信、发改部门,对照支持领域确认项目符合性,获取初步指导意见。
第二,完善淘汰设备手续。梳理老旧设备清单,评估原值、折旧情况,提前与有资质回收商接洽,确保处置方案可行、证明材料齐全。
第三,落实资金拼盘。核查自有资金证明、贷款意向书、配套资金承诺函,确保资金来源清晰、闭合。
第四,编制高质量申报材料。资金申请报告应突出项目先进性、节能环保效益、产业政策合规性,附完整的淘汰设备清单及处置方案。
第五,规范入库填报。按照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要求,准确填报项目信息,确保数据逻辑一致。
五、专业服务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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