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截止!2025年河南省制造业头雁企业开始申报!
来源:政辰科技 查看量:584 发表时间:2025-07-23 17:12:43

       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2025年省制造业头雁企业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时间要求:请于8月13日18:00前报送

      支持符合条件的头雁企业申报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和省级其他专项资金等。鼓励头雁企业申报国家级各类奖补资金。落实减税降费相关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支持企业加快做大做强。

关于印发河南省制造业头雁企业培育行动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一、申报范围

       申报企业须在钢铁、有色、化工、建材、装备、汽车、轻纺、食品8大优势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新能源、智能网联及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7大新兴产业内。

二、申报主体

申报省制造业头雁企业须满足以下条件:

1.河南省境内制造业企业。

2.钢铁、有色、化工、建材、装备、汽车、轻纺、食品8大优势产业中,2024年度营业收入在30亿元以上的企业;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新能源、智能网联及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7大新兴产业中,2024年度营业收入在10亿元以上的企业。

3.企业生产经营或业务状况良好。

4.截至申报日,企业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三、有关要求

(一)省制造业头雁企业申报采取部门逐级推荐上报和公开申报的方式进行。申报企业要按照本申报指南和头雁企业管理办法要求,认真填写《2025年河南省制造业头雁企业申请报告》,如实提供相关数据和申报材料;县(市、区)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做好申报头雁企业的推荐上报工作,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做好评价排序、审核和公示上报工作,优先支持省市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和上市企业申报。省属企业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向所属地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进行申报。

(二)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牵头加强对符合申报条件头雁企业的现场监督和服务指导工作,严格把关,切实做好前期企业调研、筛选工作,组织好企业申报工作。并按档案管理的要求,将企业资料整理存档备查。

(三)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请于8月13日18:00前,将正式推荐文件(含2025年河南省制造业头雁企业申报汇总表,按重要性和综合评价排序,见附件2)和企业申请报告一式2份及其扫描电子版(光盘)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规划处),同时请一并报送本地区申报企业的2025年河南省制造业头雁企业申请表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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