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
来源:政辰科技 查看量:2348 发表时间:2022-08-01 16:27:26


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

一、支持类型及要求

2022年度河南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将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部署,聚焦“六个一流”重大科技需求,重点支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乡村振兴)、跨区域研发合作(含自由探索类)等方面的项目。关于中央采取项目法分配的引导资金项目,后期将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发布的申报指南,另行组织相关工作。

(一)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项目

1. 支持方向:

聚焦区域特色/重点产业,支持公益属性明显、引导带动作用突出、有效提升产业创新能力、惠及人民群众广泛的科技成果转化示范项目。

2.申报主体:

申报单位为在我省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研发机构等。

3.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应为科技成果的实施方,且该成果在豫落地转化或推广示范。成果来源为技术转让成果或自主研发成果,进行转化的主要成果取得时间不超过5年(2017年1月1日后)。

2)项目成果创新性强、技术成熟度高,已完成中试熟化或产业化,适宜在一定范围内转化应用。项目预期能产生重大经济社会效益,解决关键科技问题,应用目标明确,支撑地方发展。

3)申报单位与成果权属者不一致时,双方须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转让、许可等协议。

4)优先支持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计划形成的重大科技成果。优先支持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中央驻豫等科研单位在豫落地转化的重大科技成果。

5)涉及农业种业、安全生产等特种行业的,须拥有相关行业准入资格或行政许可。

6)申报单位填写附件1、4和5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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