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7年度河南省重点研发专项、省科技攻关项目开始申报!
来源:政辰科技 查看量:5 发表时间:2026-07-23 16:21:40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河南省财政厅发布 关于组织申报2027年度河南省重点研发专项、2027年度省科技攻关项目的通知:

时间要求

◾ 河南省重点研发专项:

个人和法人在线填报、提交申请材料的时间截止至2026年9月10日18:00;

科技、财政主管部门(单位)审核提交时间截止到9月11日18:00。

◾ 2027年度省科技攻关项目: 

个人和法人在线填报、提交申请材料的时间截止至2026年9月14日18:00;

科技主管部门(单位)审核提交时间截止到9月15日18:00。

2027年度河南省重点研发专项

申报工作有关事项

一、申报条件



  (一)项目应按照省重点研发专项指南发布的专题进行申报,围绕我省重点领域产业发展,聚焦重点方向,不在指南范围内的项目不予受理。不接受涉密内容项目申报,请作脱密处理。

  (二)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年龄不超过60周岁(1966年6月30日后出生),鼓励青年创新人才担任项目负责人;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项目负责人已承担省财政资金支持的科研项目尚未结项或验收的,不得申报。申报同一年度多类计划项目的,根据各类计划项目立项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查重确定。

  (三)项目申请单位应为在我省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注册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前,具有省级以上部门认定的技术研发资质,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项目申请单位为企业的须有实际研发活动,上年度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大中型企业不低于1.5%,其他企业不低于3%。

  (四)各申请单位要强化科研诚信管理,加强科技伦理审查。项目申请单位、参与单位以及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五)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单个项目申请财政支持资金一般不低于100万元。其中,项目申请单位为企业的,投入项目研发的自筹资金不低于申请财政资金的3倍;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合作,贯通产学研用,项目申请单位为事业单位的,投入项目研发的自筹资金不低于申请财政资金的1倍。省财政根据项目年度执行计划和经费实际需求分年度拨付支持经费。

  (六)各申请单位应加强项目审核,同一项目已获得省财政资金支持的,严禁重复或变相重复申请专项资金立项支持。同一单位同一研究方向申报项目,限推荐申报1项,鼓励单位内部加强资源整合、形成优势团队。对科研事业单位按法人单位限项申报(申报指标请单位管理员登录系统查看)。

  (七)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鼓励各地、各部门统筹资源、联动支持,鼓励骨干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联合申报、协同攻关;产业化应用项目原则上应由企业牵头申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牵头申报的须有企业参与。

  (八)完善项目库建设,建立滚动实施机制。对上一批重点研发专项备选项目(附件2)不再重复申报,对无重大变化且正常推进实施、取得新进展新成果的备选项目纳入本次重点研发专项予以支持。请项目单位梳理填写项目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3),经主管部门审核后于2026年9月11日前报相关产业处。

二、组织方式

  (一)隶属于省直部门(单位)的通过省直部门(单位)申报;其中,中央驻豫单位以及省科技厅归口管理的预算单位通过科技厅申报。

  (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国家高新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内的项目通过管委会申报;

  (三)其他单位均通过所在省辖市、县(市)科技主管部门申报;财政部门(省直财务部门)按照预算管理级次进行审核报送。

  各推荐单位对所推荐项目的真实性等负责。

三、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由项目申报人、项目申报单位和推荐(主管)单位登录系统进行申报和推荐,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一)用户注册。个人(申报人)和法人(单位管理员)用户须在河南政务服务网(http://www.hnzwfw.gov.cn)注册并实名认证后,才能登录系统,已完成注册和认证的用户仍使用原账号。各主管部门(单位)管理员用户仍使用系统统一分配的账号登录系统。

(二)单位信息填报。申报单位基本信息统一由法人(单位管理员)在提交本单位项目之前填写或更新完善,法人(单位管理员)提交后,单位所有申报人均能及时共享显示,不需单独、重复填报。

 (三)项目信息填报。项目申报人按照指南要求,使用个人账号登录“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xm.hnkjt.gov.cn/)”填写项目申报书及预算申报书,完成后提交至申报单位。法人(单位管理员)使用法人账号登录系统审核项目,提交至科技主管部门(单位)。

(四)审核推荐。科技主管部门(单位)严格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审核项目,将审核通过的项目预算申报书转送财政主管部门(单位),财政主管部门(单位)对项目预算申报书审核通过后,由科技主管部门(单位)统一将项目推荐提交至省科技厅。各级科技主管部门(单位)与财政主管部门(单位)要及时沟通、密切配合,为科研人员项目申报提供服务保障。



2027年度省科技攻关项目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须是河南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业等各类创新主体,单位治理机制健全,管理规范,信用记录良好,具备承担项目实施的能力。

  (二)项目申请人年龄不超过60周岁(1966年6月30日后出生),在同一类科技计划中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已承担省财政资金支持的科研项目尚未结项或验收的,不得申报。申报同一年度多类计划项目的,将根据各类计划项目立项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查重确定。

  (三)项目申请人填写申报材料时,须按照填报要求注意信息回避,在申请书第二、三、四、五部分不得出现项目负责人、申请单位等相关信息。对未按要求进行信息回避的,将按无效申报处理。不接受涉密内容项目申报,申报材料请作脱密处理。

  (四)各申报单位应加强项目筛选审核,强化科研诚信管理,加强科技伦理审查。同一项目已获得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严禁重复或变相重复申请专项资金立项支持。同一申报单位须通过单个推荐部门申报,不得多头申报。项目申报单位拟推荐项目情况需经内部公示。

  (五)支持方式包括经费支持和指导立项。经费支持项目全面推行科研经费“包干制”,实行项目经费定额包干资助,项目申请人不再编制项目经费预算。实行项目负责人科研诚信承诺制,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对项目经费使用的规范性和合法性负责。

  (六)加大对青年科技人才支持力度,各部门、各单位在科技攻关项目推荐中,应向一线青年科研人员倾斜,原则上推荐38岁以下人员比例要达到一半以上。

  (七)各主管部门及主要申报单位限额推荐,申报指标每年实行动态调整,请各单位管理员自行登录系统查看申报指标。企业申报指标按归属地分配至各市县科技主管部门,请主管部门统筹考虑、择优推荐。鼓励企业配套经费开展技术攻关,优先支持科技副总通过任职企业申报项目。

  单列指标:一是对省级及以上重点科研平台(包括实验室、中试基地、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单列申报指标,不占其依托单位和主管部门指标,同一主体在同一领域方向建有两类及以上平台的,指标不累加;二是对2025年度考核优秀的科技特派员、援疆科技人员实行绿色通道制度,不受所在单位名额限制。

二、推荐渠道

  (一)隶属于省直部门(单位)的通过省直部门(单位)申报,其中中央驻豫单位和省科技厅归口管理的预算单位、转制科研单位、代管单位等通过省科技厅申报;

  (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国家高新区、国家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内的项目通过管委会申报;

  (三)其他单位均通过所在市、县科技主管部门申报。

三、申报程序

       此次申报统一实行网上申报,不再要求报送纸质文件材料。

(一)用户注册。个人(申报人)和法人(单位管理员)用户须在河南政务服务网(http://www.hnzwfw.gov.cn)注册并实名认证后,才能登录系统,已完成注册和认证的用户仍使用原账号。各主管部门(单位)管理员用户仍使用系统统一分配的账号登录系统。

(二)单位信息填报。申报单位基本信息统一由法人(单位管理员)在提交本单位项目之前填写或更新完善,法人(单位管理员)提交后,单位所有申报人均能及时共享显示,不需单独、重复填报。

(三)项目信息填报。项目申报人按照指南要求,使用个人账号登录“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xm.hnkjt.gov.cn/)”填写项目申报书。法人(单位管理员)使用法人账号登录系统审核项目,提交至科技主管部门(单位)。

(四)审核推荐。科技主管部门(单位)严格按照申报指南和限额推荐要求审核项目,将审核通过的项目申报书提交至省科技厅。申请财政经费的项目申报书转送财政主管部门(单位)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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