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
河南省乡村振兴科技计划项目源自“河南省县(市)创新引导计划项目”(2016年-2023年),于2024年度进行更名,旨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和科技部《“十四五”县域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规划》有关要求,通过科技创新活动促进产业革新,加强乡村产业振兴的科技支撑力量,为河南省农业强省战略提供有力服务,确保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工作实现有效衔接与平稳过渡。
01 项目实施目标
乡村振兴科技计划项目覆盖全省107个县域,以集成创新为主导,重点支持有一定规模但亟需科技创新驱动发展的主导产业,围绕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中存在的技术难题开展攻关,引进和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形成县域主导产业品牌化、集群化发展新格局,深化乡村产业振兴。
02 项目实施原则
(1)主要围绕乡村振兴战略的科技需求,以县域主导产业应用技术的研发、示范推广与成果转化升级等为重点,提升创新驱动产业发展水平。
(2)强化目标管理,项目申报时即明确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机制。
(3)发挥“政-产-学-研-用”联合机制作用,坚持经费来源多元化原则,稳定省级财政投入,鼓励地方财政投入,引导社会资本投入。
(4)发挥各级政府科技主管部门、财政主管部门及相关业务部门的作用,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作的组织机制,各方权责清晰,协同推进。
03 项目支持范围及数量
实现全省县域全覆盖。107个县(含示范引领县、整体推进县、巩固提升县)(市、区)(见附件)各支持1个项目(泌阳县、郸城县、光山县、新蔡县各支持2个项目),具体数量以申报通知为准。
附件:河南省全域107个县(市、区)名单
04 项目支持资金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发布的《关于分类推进乡村振兴的通知》,项目资金将实行分类支持机制,针对不同类别的县域项目,省财政资金将按照以下标准予以补助:
(1)示范引领县(共30个):项目补助资金原则上不超过20万元;
(2)整体推进县(共43个):项目补助资金原则上不超过40万元;
(3)巩固提升县(共34个):项目补助资金原则上不超过50万元。
此举旨在确保资金精准投放,有效促进各类县域在乡村振兴进程中的差异化发展与全面提升。
05 项目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请单位应为在我省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等,注册时间满1年,建有市级(含市级)以上研发平台,具备项目实施条件,运行管理规范。
(二)申报单位为企业的,自筹资金不低于申请财政资金经费的3倍,承诺的自筹资金应足额到位,优先支持自筹资金投入比例高的项目。
(三)项目应符合我省产业政策和当地产业布局,体现当地特色,应属当地政府关心、百姓关注、急需解决的主导产业科技创新需求。项目可行性强,带动产业发展作用明显。
(四)具备产学研用联合的优势,项目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能力较强,具有建立项目示范推广基地的基础条件和相应资金投入。
(五)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为2年,具体实施周期在立项时明确。
(六)不支持申报情况:
1.在“信用河南”系统中被列入黑名单的单位不得申报项目。
2.同一单位相同或相近的研究内容通过其他渠道已申请或已获得省级以上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注:具体申报条件以最新申报通知下发为准
06 项目申报通过情况
2024年度河南省乡村振兴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全省共受理106项,全部通过评审认定。具体分类情况如下:
按照县域分类:
(1)示范引领县:全省共有30个示范引领县,在此轮申报中,共有29个项目获得受理并通过,仅长葛市无申报支持项目。
(2)整体推进县:全省43个整体推进县中,共有40个项目获得受理并通过。其中泌阳县有2个项目获得受理并通过,而辉县市和获嘉县无申报支持项目。
(3)巩固提升县:在34个巩固提升县中,共有37个项目获得受理并通过。其中光山县、郸城县和新蔡县各有2个项目获得受理并通过。
按照行业领域分类
2024年度河南省共通过106个项目,具体分类为:中药类16项,农作物育种类45项,食品加工类26项,畜牧养殖类12项,其他类7项。
项目申报领域方向
乡村振兴科技计划项目旨在通过科技创新活动,加强乡村产业振兴的科技支撑力量,为河南省农业强省战略提供有力服务。建有“省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等研发平台的企业具备相应的研发创新实力。此外,结合24年度通过名单分析,“农作物育种、食品加工、畜牧养殖、中药类”等企业具备一定的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