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背景
产业联合基金项目即:科技研发计划联合基金产业类项目,和应用攻关类、优势培育类项目,青年科学家、重点重大项目均源于2021年10月发布的《河南省省级科技研发计划联合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本次主要介绍产业联合基金项目,该项目旨在促进区域产业创新发展,推动关键核心技术研发与科技成果转化,引导更多社会资本参与科技创新,从2022年每年发布项目需求征集通知及申报通知,共三批次已有75项重大项目通过评审并实施(具体明细及领域见附件)。
2025年7月16日省财政厅与科学技术厅联合发布的《关于征集科技研发联合基金(产业类)合作意向的通知》,面向各省辖市(县、区)进行项目征集,拟继续实施科技研发联合基金(产业类)项目。
01 项目支持额度和方式
重大项目支持金额为500万元—1000万元。
重点项目支持金额为100万元—300万元。
一般项目支持金额为20万—30万元。
采用事前补助和事后补助的资助方式
02 项目申报领域
围绕我省“7+28+N”的产业链群体系布局,聚焦市县(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需求、产业发展中的紧迫需求、行业发展中的共性需求及瓶颈制约问题,解决区域重点产业关键核心技术研发与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问题。
03 项目申报方向
围绕当地与省产业联合基金协议确定的产业领域(可扩展到上下游),把准关键问题,加强跨部门、跨领域、跨区域研发布局和协同创新,推动产出重大成果,加强科技成果转化成为现实生产力,推动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04 项目申报条件
项目应严格按照产业研发联合基金指南发布的专题进行申报,主要聚焦资助方区域内的优势产业,开展重大技术攻关、联合研发及成果转化示范,不在指南范围内的项目不予受理。
注:规划填报项目指南征集需求,且每年指南均有变动,需根据最新项目征集指南进行申报。
项目主要采用“定向申报+公开竞争”的方式,重点支持在市、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具有研发能力的企事业单位。
引导市(县)龙头企业、链主企业、规上工业企业牵头,联动省科学院、省实验室等高能级科研平台,支持创新成果优先在联合区域落地转化。
鼓励产业链内上下游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共同开展技术攻关、产品研发和成果转化,提升区域整体科技创新水平,推动联合区域科技成果加速转化。
1.项目申报单位应建有省级以上研发平台,有较强的科研开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
2.项目申请单位为企业的须有实际研发活动,聚焦产业发展关键核心问题。项目申请单位上年度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大中型企业不低于1.5%,其他企业不低于3%;
3.项目投入的自筹资金不低于申请财政资金的3倍。
4.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
5.项目负责人的年龄不超过60周岁(1965年),两院院士不受年龄限制,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6.项目申请单位为企业的应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未被记入“信用中国(河南)”黑名单。
7.申报单位需要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05项目限制条件
近3年内承担的省重大科技专项存在验收不通过或逾期尚未结项验收的企业不得申报。
使用虚假材料申请项目,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除撤销立项项目、收回已拨经费外,还将列入科技计划项目不良信用行为记录。
按照最新发布征集通知,本次产业联合基金项目面向全省各地市、县区发布产业联合基金项目申报领域,已填报需求征集、有意向申报本项目且建有省级研发平台的企业、高校等企事业单位注意及时关注申报通知,按照申报要求及时申报。
注:被纳入产业联合基金项目支持申报领域后,不再支持申报中央引导地方发展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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