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方向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企业在科技创新中的主体地位,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加强关键核心技术的协同攻关,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国家新兴产业创新中心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通过组建国家新兴产业创新中心,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的深度融合,加速重大科技创新成果的高效转化与应用,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
功能定位
新兴产业创新中心(原名“产业创新中心”)定位于技术创新类平台,是培育壮大未来产业、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战略力量,聚焦重大战略产业发展需求,开展行业关键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系统性集成技术研发,孵化产业链高成长中小企业,打造产业协同创新生态,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核心任务
深化与各类创新主体的合作,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全链条推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开展关键工艺、关键装备、关键材料的开发与验证工作,强化概念验证和中试能力,对知识产权进行集中运营,推动技术创新成果的转移转化。坚持平台开放运行,实现共用共享,打造“政产学研用”紧密合作的创新生态。
运行模式
原则上由行业龙头企业牵头,联合行业上下游和高校院所优势创新资源组建,通过共同出资、协作研发、技术入股、人才联合培养等方式组建,一般以企业法人实体形式运行,暂以“XXXX新兴产业创新中心(筹)”开展工作。
组建条件
(1)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建设领域及相关要求;
(2)目标定位明确,技术成果和创新服务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阶段发展目标可测度、可考核、可实现;
(3)基础条件良好,具有高水平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拥有比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
(4)规模优势突出,组建资金、人才规模、设施投入等显著高于行业内现有的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
(5)组织体系清晰,具备技术研发与产品开发、成果转化与商业化、创业投资与孵化、知识产权管理与运营等基本功能;
(6)运行机制健全,具备符合行业创新特点的人才激励机制、成果共享机制、协同创新机制等。
筹建管理
(1)筹建期一般不超过三年,按期达到目标,完成任务可提出正式确认申请;
(2)对不能按期达到筹建期发展目标、完成组建任务的产业创新中心,在筹建期结束前提出延期申请,原则上,延长筹建期的时限不能超过一年且只能申请一次;
(3)筹建期满未完成组建任务的,取消产业创新中心资格;
(4)每3年开展运行评价1次,评价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3档。对于评价结果不合格的产业创新中心,给予3年优化提升期,如下一次评价仍未合格,将撤销产业创新中心资格;
(5)未参与运行评价的产业创新中心,视为放弃产业创新中心资格。
政策支持
(1)对于进入筹建期的产业创新中心根据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规定,研究通过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等按照比例予以支持;
(2)发挥国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作用,通过市场化方式,投资支持符合条件的产业创新中心科技成果孵化转化企业,以及依托产业创新中心设立的创业投资基金;
(3)支持产业创新中心研发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高端软件优先纳入政府绿色采购清单。产业创新中心应依法采购本国仪器设备、工业软件、操作系统等;
(4)依据运行评价结果,组织产业创新中心申请国家后补助资金支持;
(5)主管单位会同产业创新中心所在地有关部门,在资金、土地、科研、人才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政策支持;
(6)鼓励金融机构、投资基金和其他社会资本投资产业创新中心,鼓励企业和企业家捐助产业创新中心建设和运行。
规划建议
行业龙头企业以及在产业链中具备优势的企业(例如建有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基地、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基地),可充分结合自身优势,明确核心业务板块。围绕新兴产业方向,聚焦政策支持领域,提前规划研发方向和技术路线,整合技术、人才、资金等各类资源。与此同时,加强与上下游企业、高校院所的协同合作,构建优势互补的创新联合体,明确各参与方的分工与协同机制。
此外,目前四川省已发布省级配套管理办法,有意向的企业也可关注我省配套管理办法通知,提前布局规划申报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