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河南省制造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中提出目标任务:
到2025年,培育100个绿色设计产品和节能节水技术装备产品;建成30个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绿色低碳发展标志性项目;培育500个绿色工厂、50家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培育20家能效水效“领跑者”企业、20个左右循环再生工业园;建设100家数字化能碳管理中心……
在河南省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中提出,对标国际国内先进水平,创建一批“超级能效”工厂和“零碳”工厂……
河南省及各地市绿色低碳政策陆续出台,以下是相关最新奖补政策。(注:具体实施以所在地最新要求为准)
01 河南省
对获得国务院或者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等试点示范或称号的企业(项目、平台),以支持项目建设方式,按照不超过设备、软件实际投资额的2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依据:河南省支持企业降本增效若干政策措施 豫政〔2025〕18号
对获得国务院或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对获得国务院或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绿色工业园区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00万元。
依据: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财政政策的通知豫财企〔2024〕9号
02 郑州市
支持企业和数据中心开展节能、节水、降碳、减排改造,项目达产后实际效益达到10%以上的,按照不超过设备和软件投资额的15%给予奖励,最高奖励不超过500万元。
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相关试点示范项目(企业、平台)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同一企业同一申报年度获得以上多项称号的按就高原则只享受一项奖励。
依据:郑州市进一步加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郑政〔2023〕23号
03 商丘市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绿色工业园区、能效水效领跑者、零碳工厂和超级能效工厂等试点示范或称号的企业(平台),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奖励;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绿色设计产品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节水型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奖励。
依据:商丘市支持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 商政{2025}4号
04 平顶山市
对获得国家级或省级绿色工业园区、绿色工厂、零碳工厂、能效水效“领跑者”、超级能效工厂、制造业单项冠军、工业设计中心、质量标杆、智能工厂、工业互联网平台、智能应用场景、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标杆试点示范等称号的企业(平台、项目),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20万元。
对认定为国家级或省级零碳工业园区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50万元。
依据:平顶山市市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平财企〔2025〕5号
05 许昌市
对入选国家级超级能效工厂、零碳工厂的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入选省级超级能效工厂、零碳工厂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新认定的省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以支持项目方式,按照不超过设备、软件实际投资额的2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国家、省确定的重点行业中,对新评定的A级环保绩效企业,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评定的绩效引领性企业,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新建企业通过评定的除外。
依据:许昌市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奖励政策(征求意见稿)
06 开封市
对获得国务院或工信部认定的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企业给予一次性最高100万元奖励。经省工信厅认定的对应省级试点示范企业,给予一次性最高50万元奖励。对获得国务院或工信部认定为国家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绿色工业园区的,给予一次性最高200万元奖励
依据:《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开封市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汴政〔2023〕28号)
07 洛阳市
获评省级绿色工厂的企业,市财政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在绿色设计产品目录、能效水效“领跑者”等领域获评国家、省级荣誉的企业,市财政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
依据:《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制造业“三大改造”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洛政办〔2021〕33号)
08 新乡市
对首次获得国家能效、水效“领跑者”的企业, 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依据:《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新乡市重点产业细 分领域支持政策的通知》(新政办〔2024〕2号)
对获得认定的省级绿色示范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工业设计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质量标杆、制造业单项冠军、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产业发展、服务型制造、新一代信息 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等领域试点示范或称号的企业(园区、项 目、平台),我市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
依据:(新乡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财政政策的通知)
09 焦作市
鼓励工业企业开展环保绩效对标升级,创建环保绩效先进性企业,对成功创建国家重点行业绩效A级企业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成功创建国家重点行业绩效B级企业、引领性企业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鼓励企业开展绿色创建,对获得国家“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成功创建为国家级“绿色产品”“绿色技术”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获得省级“绿色工厂”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
对获得国家能效水效“领跑者”称号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获得省级能效水效“领跑者”称号的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进入国家节能机电设备(产品)目录、“能效之星”产品目录的企业,按照产品类别(同一产品的系列产品不重复奖励)给予20万元一次性的奖励。
依据:《焦作市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惠企政策 100 条》
10 鹤壁市
对获得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等称号的企业,以支持绿色化改造项目建设方式,按照不超过设备、软件实际投资额的1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获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认定的省级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等称号的企业,以支持绿色化改造项目建设方式,按照不超过设备、软件实际投资额的1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鹤壁市支持企业降本增效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
对获得国家级、省级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工业设计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质量标杆等领域试点示范或称号的企业(项目、平台),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30万元。
依据:鹤壁市支持重点产业链全链式培育壮大的若干政策鹤政〔2023〕29号
11 南阳市
被评为国家、省绿色工厂的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励。
依据:《中共南阳市委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宛发〔2021〕11号)
12 周口市
对成功创建国家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机器换人”示范项目、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绿色设计产品、数字化能碳管理中心等试点示范,按照国家、省相关政策和《周口市支持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奖励办法》《周口市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工作评定细则》给予资金支持。
依据:《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周口市加快数字化转型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行动计划(2024—2026年)的通知》(周政〔2024〕15号)
13 信阳市
对企业应用节能环保技术、工艺、装备进行改造,有效提升工业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和清洁生产水平,设备和软件投资不低于300万元的,按照不超过实际投资的2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入选省级工业设计中心、智能工厂(车间)、绿色工厂、产业研究院、制造业创新中心、质量标杆、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标杆、服务型制造业等示范企业或试点项目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对首次认定的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国家级绿色工厂、质量标杆企业、国家级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等,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
依据:《信阳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信财企[2024】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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